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表扬2021年度失业保险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的通报》(豫人社办函〔2022〕6号),新乡市被评为“2021年度河南省失业保险工作优秀单位”,在全省7个优秀获奖地市中名列第一。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收到来自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感谢信。来信表示2021年全市各级税务部门积极主动配合人社部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增强具有新乡特色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体制,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对全市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乡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晓宏对以上工作情况作出批示:对去年我市社保费征收工作得到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祝贺!市局党委向同志们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和慰问!望新的一年,再接再厉,加倍努力,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年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始终坚持“税费皆重”的工作理念,紧紧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相关政策,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紧紧依托人社、医保等有关部门,协同落实各项阶段性社保减费政策,共同推进各项社会保险费统筹改革事项,密切协作优化缴费服务,积极为全市社会保障事业贡献税务力量,体现税务担当,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缴费人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