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对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多项表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荣获“河南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突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荣获“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国家税务总局长垣市税务局法制股张琳荣获“河南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突出个人”,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工作夯基固本,亮点纷呈,为全局争先出彩行动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新乡市税务局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进程中,根植“以人民为中心”的税收法治理念,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新乡市税务局“三项行动”工作要求,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化解矛盾方面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打造出“法治+”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模式。一是“法治+政策支持”,服务经济发展有力度。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推出多元有效的服务市场主体措施,确保各项退税减税政策落实落细。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参与脱贫攻坚、创业就业、各产业领域发展等地方政府重点工作,发挥以税资政的作用,服务地方政府决策。二是“法治+理念革新”,推进服务执法有深度。适应服务型法治政府建设新常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扎根于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均组建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构建成熟健全的制度体系。在全系统举办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和专题考试,制定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鼓励并组织税务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系统公职律师队伍规模达到40余人。三是“法治+方法创新”,强化柔性执法有温度。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成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组建“税月长安”公职律师志愿服务队,探索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用“指导+调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在稽查和案件审理中推行“说理式”执法,用“执法+说理”,保护纳税人知情权和申辩权;公示12条纳税人违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宣传辅导,用“提醒+防控”,探索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模式。
下一步,全市税务系统法治部门以此次获得荣誉为契机,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税务机关和系统建设,更好地发挥税收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服务性、保障性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