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政策通知公告

凤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工作的公告

2025/12/15 1.5w 阅读 54 点赞

为进一步满足我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综〔2019〕58号)和《新乡市民政局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三年实施方案》(新市民〔20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拟于2025年12月开展宝东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兼区特困供养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工作,请有意愿参与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运营的企业积极报名,公告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17日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以下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需一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企业
2.经营范围:申请人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等内容。
3.信誉要求:申请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失信名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评审。   

二、评审方法

评审采用申请人现场提交运营方案,评审组现场提问,现场评分、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51215日至24日。申请人于122418时前向凤泉区民政局提交书面报名表、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情况简介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苗英瑞  张新国    

话:0373-3918305

 址:新乡市凤泉区宝山大道中路236号

 编:453000

附件:

1.凤泉区民政局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报名表

2.凤泉区民政局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方案

3.凤泉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表

4.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下载指引

凤泉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15

附件1 凤泉区民政局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报名表.doc

附件2.凤泉区民政局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评审方案.doc

附件3.凤泉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4.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下载指引.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