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化解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的争议,切实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着力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一站式”受理、“一扇门”处置,避免群众“多头跑”“反复跑”。新乡市在全省较先完成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建设工作,挂牌成立市级处置中心2个、县级处置中心16个、乡镇调解站4个,截至目前受理社保费征缴争议78起,涉及参保群众809人、社保费195.82万元。
一、业务互联,推动协作机制更完善。一是打破部门壁垒。针对社保费征缴业务横向跨度大的特点,联合人社、医保等部门及时梳理以往工作中衔接不足、配合不畅等6类问题,完善联席会议沟通协调、协同处置等机制,制发全市征缴争议处理规范文件,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建立权责清晰、有序衔接、精准调处、口径统一的联合处置工作框架。二是建立处置中心。市本级及16个县区同步建立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征缴争议处置中心,固定在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开展实体化运作。制定完善《处置中心工作指引》《调解工作规则》等8项制度,明确处置原则、依据以及处置方法,便于基层一线规范操作。
二、优化流程,推动争议处理更高效。一是“一窗式”办理解民忧。打造内部流转、集体会商、统一答复的“一体化”诉求解决模式,受理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依照“受理登记—分析研判—分类流转—办理处置—回复反馈”工作流程,高效处理各类诉求,平均每位诉求人办理时间节省1天以上,有效减轻了缴费人成本负担。二是分类型处置提效能。对于日常简易类咨询、争议事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由处置中心根据各自部门职能现场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对于争议情况较复杂、劳动关系不确定的,纳入《疑难争议登记台账》,三部门联动处理,限时办结反馈;对于重大疑难争议或容易引发社会影响的,启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进行综合研判,及时会商解决。
三、抓小抓早,推动矛盾化解更及时。一是激活神经末梢。将争议处理工作纳入地方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体系,积极整合基层乡镇政府及人社、医保部门力量,依托便民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征缴争议调解站全覆盖。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劳动协调员利用非诉讼方式化解基层矛盾方面的优势,依托网格定期巡查走访,及时发现苗头性或隐性问题,解决争议8起,涉及社保费5万余元。二是注重预警研判。对12366、 12345等线上反映的涉及社保缴纳问题200余项进行统一识别分析,精准锁定易引起争议企业50余户,主动上门了解实际情况,做到“早排查、早介入、早协调、早化解”。针对某破产清算企业670名职工每月均需到公司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的问题,会商开通绿色通道进行集中缴费,切实化解了征缴矛盾和舆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