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公告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3号发布)和《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2号发布)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现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予以公告。具体明细见附件: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公告。
附件: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状况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