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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新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公告

2020/11/12 3.3k 阅读 521 点赞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新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改)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将《新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地税函〔2005〕50号)予以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4日

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关于废止<新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公告》的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