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延津县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26MA40W3A19C)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少缴纳税款51991.25元,并处以罚款25995.63元;对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6000.00元;合计罚款31995.63元。我局于2017年11月17日对其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地税稽罚〔2017〕9号)。上述罚款已于2017年11月17日补缴完毕。
2020年6月2日该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我局认为该公司已纠正违法行为且已整改完毕,通过企业承诺,该企业已深刻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并作出信用承诺,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根据信用修复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同意该企业信用修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共5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373-2193629
联系地址:新乡市文化街684号(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
邮编:453000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