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原阳县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25MA40UXRN8R)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少缴纳税款72272.91元,并处以罚款36136.46元;对不进行纳税申报的印花税10120.9元处以罚款5060.45元;对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4351.12元处以罚款22175.56元;合计罚款63372.47元。我局于2017年6月26日对其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地税稽罚〔2017〕3号)。上述罚款已于2017年8月22日补缴完毕。
2020年5月29日该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我局认为该公司已纠正违法行为且已整改完毕,通过企业承诺,该企业已深刻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并作出信用承诺,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根据信用修复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同意该企业信用修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共5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373-2193629
联系地址:新乡市文化街684号(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
邮编:453000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