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00679477111X)2012年至2013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095.27元,并处以罚款16547.64元。我局于2016年7月21日对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新地税稽处〔2016〕3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地税稽罚〔2016〕28号)。上述税款已于2016年3月10日补缴完毕、罚款已于2016年11月2日补缴完毕,缴款凭证编号:000009811376、000009811169、01767509。
2020年3月10日该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我局认为该公司已纠正违法行为且已整改完毕,通过企业承诺,该企业已深刻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并作出信用承诺,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根据信用修复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同意该企业信用修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共5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373-2193629
联系地址:新乡市文化街684号(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
邮编:453000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