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2020/01/06 5.4k 阅读 411 点赞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新乡培训中心,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现进一步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一、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便利跨境贸易投资。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新乡全面启动,相关企业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报生成的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即可在银行端即时上网校验,实现全程无纸化办理。

  二、加快出口企业办理退税进度。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出口企业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三、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在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中持续扩大无纸化退税申报的范围,力争至2020年底全市出口企业无纸化申报退(免)税额占全部退(免)税额的比重达到90%。

  四、推行存量房、增量房缴税网上办理。税务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打通数据接口,将存量房、增量房缴税纳入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可以在网上自行申报缴纳税费,电子税务局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网上传递的网签备案信息自动获取纳税人不动产交易信息,自动计算税额,减少纳税人窗口排队、纸质质料报送等环节,减轻纳税人负担。

  五、优化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纳税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纳税人无需重复提交业务资料。

  六、小规模纳税人免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费。小规模纳税人各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销售额均未超过10万元以及各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销售额均未超过30万元,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税控服务单位免收服务费。

  七、市区发票领取实现“同城通办”。2020年1月1日起,市区发票领取实现“同城通办”,纳税人在新乡市市区内所有办税服务厅(室)、自助办税终端可以办理跨区发票领取业务。

  八、居民个人简易方式办理退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实行简易方式办理退税。税务机关将提前对纳税人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在汇算期间内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退税。

  九、办税缴费方式持续扩围。持续优化现有办税缴费途径,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围,基本实现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河南税务APP等税费缴纳渠道;基本实现房屋交易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个人涉税事项“掌上办”。

  十、优化跨区迁移服务。为河南省内跨区迁移注销的企业提供线上办理服务,纳税人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事项申请模块”申请办理跨区迁移注销业务。

  十一、推行3分钟办税。扩大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范围,压缩即办事项办税时长,即办事项办理时间平均不超过3分钟,等候时间平均不超过10分钟,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

  十二、建立快速运维保障机制。各县(市、区)税务局设立系统运维中心,安排专人实时处理各类征收问题,及时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遇到的系统问题。

  十三、提升税收政策宣传精准度。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辅导。各级税务机关通过12366短信平台、建立微信群等方式提供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服务。

  十四、加强纳税信用修复管理。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对符合修复条件和标准的企业纳税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2020年1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