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月份经营所得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提醒

2019/02/12 1.2w 阅读 512 点赞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2月征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现将2月份征期经营所得申报工作提醒如下

一、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的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

二、对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以后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定期定额之外,请纳税人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申报https://itsweb.ha-l-tax.gov.cn:10003,或到办税服务厅申报。

三、对2018年以前(含2018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申报(除定期定额之外),请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http://dzswj.ha-n-tax.gov.cn/、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9年2月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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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