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适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需要,经请示总局同意,2019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由1月15日延长至1月18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15日
尊敬的纳税人:
为适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需要,经请示总局同意,2019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由1月15日延长至1月18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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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