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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辖区大型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

2025/11/18 1.1w 阅读 336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凤泉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本着既方便车主、服务经济建设,又严格控制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数量,维护交通秩序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中重型货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实施限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及车辆

(一)限行范围。宝山大道(卫鲁线)以东、两泉路与云龙大道以南、新中大道以西、和平大道与暄和路以北区域内道路。

(二)限行车辆。限行范围内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含中重型新能源货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车、拖拉机、农用车通行。

二、绕行路线

过境大型车辆可绕行至S307卫柿线G234新辉路、长济高速及菏宝高速通过。

三、不受限制通行车辆

(一)军车(含武警)、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救险专用车。

(二)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热力、市政环卫、道路清障、邮政(含报刊发行)等专业车。

四、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

对确需在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内通行的上述车辆,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通行证,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51125日起施行,原《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辖区大型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限行区域图

凤泉区人民政府

20251118


附件

限行区域图

图片1.png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