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信息化应用提升稽查指挥管理效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我市稽查系统“四室”建设实施计划,现需购置电子查账桌、纸质查账桌、指挥会议桌、检举接待台、控制工作台、询问台、分析讨论会议桌、电子证据专用桌等办公家具一批,预算费用24.3万元。现邀请适格的供应商参加应答。
一、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1)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应答截止日期2020年8月26日下午5点。具体采购要求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三楼318房间获取。地址新乡市文化街684号。联系人:黄东 电话:18790568000。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的证明性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
2、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3、产品鉴定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4、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产品获奖的证明
三、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上午9点。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112室 联系人:秦远 电话:18237308100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