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四室”建设设备集成项目采购公告

2020/08/20 1.9w 阅读 199 点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信息化应用提升稽查指挥管理效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我市稽查系统“四室”建设实施计划,拟对全市稽查系统“四室”建设设备集成、联调联试、安全防护、维护保养及市局稽查局“四室”建设装修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适格的供应商参加应答。

一、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1)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参加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提交的证明性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

2、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3、类似成功案例及解决方案等材料。

三、供应商应答截止日期2020年8月25日。

具体采购要求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三楼318房间获取。地址新乡市文化街684号。联系人:黄东  电话:18790568000。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8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