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以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按照新乡市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治理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执法人员采取“双随机”监督帮扶方式,结合辉县辖区产业结构特点,对各类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设施建设与合规性风险、设施运行与运维管理风险、污染物处理与达标排放风险、环境应急与安全防控风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重点排查企业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治理、化工行业污染物治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七类环境治理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可能存在对环境造成风险隐患的行为。截至目前,已排查企业58家,发现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环境违法问题3个,已分别进行立案处罚;一般环境问题2个,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下一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辉县分局将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标准,对重点排污单位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