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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2025/12/24 2.0w 阅读 417 点赞

为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全面调查、科学论证,划定新乡市凤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新乡市凤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20.06公顷,涉及潞王坟乡(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新乡市凤泉区水利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要采取科学方式树种,结合实际、确定规模,通过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出现水土流失情况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乡市凤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 新乡市凤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凤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xlsx

新乡市凤泉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jpg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