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2014年至2015年在“福利费”列支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取暖费,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2364.67元;2014年实收资本增加5018546.95元,少缴印花税2509.30元;延期缴纳2013年至2014年印花税,应加收滞纳金836.60元。我局于2018年5月30日对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新地税稽处〔2018〕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地税稽罚〔2018〕6号),追缴2014年至2015年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42364.67元,补缴印花税2509.30,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对其少缴个人所得税处以罚款71182.34元,少缴印花税被处以罚款1254.65元。上述税款、滞纳金、罚款已于2018年5月30日补缴,完税证明号码:豫地证00714349、0287371、00714348。
2019年4月15日该公司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我单位认为该公司已纠正违法行为且已整改完毕,通过诚信约谈,该企业已深刻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并作出信用承诺,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根据信用修复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同意该企业信用修复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3日(共5日)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4月16日